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society/breakingnews/4970967
陳姓外送員送餐時,疑未注意餐點被取消,到連鎖速食店櫃台拿走約500元套餐,業者因此與陳男起口角,數日後店家見陳男未返還餐點,在昨日提告竊盜,律師洪銘憲指出,竊盜構成要件,必須要有犯罪故意,但不會處罰過失犯。
據了解,陳男在228連假時送餐時疑似訂單太多,沒注意餐點被取消,便走到速食店放外送餐點的層架拿走已準備好的套餐,導致另一名外送員到速食店找不到餐點,向該店主管反映,店家調閱監視器,才發現其他消費者的餐點被陳男取走。
店家透過關係連絡上陳男,告知他取錯套餐,並要求陳男把餐點還回來,不過疑似不曉得消費者已經取消訂單,已送達餐點,雙方因此起口角,陳男則聲稱自己不是故意取錯餐,但店家並不接受,甚至懷疑陳男私吞餐點,要求限時返還,否則就提告竊盜。
陳姓外送員送餐時,疑未注意餐點被取消,到連鎖速食店櫃台拿走約500元套餐,業者因此與陳男起口角,數日後店家見陳男未返還餐點,在昨日提告竊盜,律師洪銘憲指出,竊盜構成要件,必須要有犯罪故意,但不會處罰過失犯。
據了解,陳男在228連假時送餐時疑似訂單太多,沒注意餐點被取消,便走到速食店放外送餐點的層架拿走已準備好的套餐,導致另一名外送員到速食店找不到餐點,向該店主管反映,店家調閱監視器,才發現其他消費者的餐點被陳男取走。
店家透過關係連絡上陳男,告知他取錯套餐,並要求陳男把餐點還回來,不過疑似不曉得消費者已經取消訂單,已送達餐點,雙方因此起口角,陳男則聲稱自己不是故意取錯餐,但店家並不接受,甚至懷疑陳男私吞餐點,要求限時返還,否則就提告竊盜。
店主管昨日帶著相關證據向警方報案,警方做完雙方筆錄後,將全案依竊盜罪函送,並指出由於偵查不公開無法對外說明。
以外送平台來說,“餐點取消”的同時、平台就會把訂單資料以及客戶資料全部藏起來,所以基本上不存在”未注意到已經取消”這回事,以該外送員的狀態來說可以說確定是私吞餐點。沒有地址自然也不存在”已經送達“這件事。
除非是已經領取餐點後被客人取消,才會存在已拿走,而拿錯到其他外送員的餐點,這種狀況就非常的常見…平台正常來說會負擔損失,比方uber eats會負擔起100%的費用、而熊貓會讓店家負擔40%、平台付60%。換句話來說,在這種狀況下店家沒有理由要求外送員賠償餐點全額,如果店家要求外送員送回來或是付全額餐點費用,那就會變成店家在詐欺了。
但很神奇的一點是,店家居然可以透過關係連絡上陳男,並取得陳男的個人資料甚至還可以提告,這其實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,因為提告要先鎖定當事人,正常平台是不會透漏外送員的個人資料的,頂多就是外送員的姓名照片,但只有姓名照片的話,法院會說找資料(ex身分證字號)先等半年,報警也差不了多少。
幾乎可以肯定是店家不是透過平台查到外送員資料的,因為回報平台的話,平台頂多就是把陳姓外送員發警告信或停權。
另外正常來說一般外送員是不會去做竊盜這種事的,因為跑uber eats熊貓都需要良民證,為了500元餐點而失業是非常不理智的,接下來五年的時間良民證上都會有註記,被發現是一定會停權的,熊貓是剛入職的時候要交、但uber eats是每年都要重新申請良民證。
一般店家也不會為了500元去提告拉…在現在時薪都超過197元的社會,光是請假三小時出庭就非常不划算了,可能是真的雙方吵到上火了才會演變成這樣。
結論
以該文章描述來說,陳姓外送員有很高的機率就是竊盜無誤、但就是不知道店家這個”透過關係”取得跟陳姓外送員聯繫的方式是否合法。如果非法的話店家也要負起個資法的法律責任。
發佈留言